
北京市小客车摇号细则今修改
11月28日,北京市交通委召开2014-2017年小客车摇号数量调控方案发布会,会上北京市交通委、公安局、发改委、科委等14个单位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久摇不中”者中签几率提高
细则规定,为提高“久摇不中”者中签几率,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24次未中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25次-36次未中,中签率升2倍;37次-48次未中,中签率升3倍。以此类推。
根据细则,从明年起至2017年四年间,北京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年度配置指标总量从24万减少至15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
未来4年增加17万辆新能源车指标
在指标结构构成上,增加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类别并逐年增加所占比例。60万个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中,43万个是普通小客车指标,17万个是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细则》中提出,北京市小客车年度指标配置总量减为15万个,确保2017年机动车保有量不超过600万。从明年起到2017年,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年度配置指标总量由24万个减少到15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在制表结构构成上增加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类别并逐年增加所占比例,60万个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中,17万个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逢双月26日组织摇号 非法转让指标三年不得再申请
细则明确,将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
根据细则,从明年起,个人和单位的普通指标、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周期统一为每两个月一次,逢双月26日组织摇号;指标申请和审核的时间不变,仍为每月8日前接受申请、25日公布审核结果。
另外,为了防范并打击少数企业和个人通过非法转让指标不当获利的行为,调控政策将做出明确规定:指标确认通知书只能有指标所有人本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或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摘自腾讯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