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昨日公布对中国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的审计调查整改结果,其中存在资金挤占、挪用、套取和发放不到位等多项违规行为,涉及金额28.57亿元人民币,目前这部分资金已全部追回到位。
10日公布的整改跟踪调查结果显示,至2011年7月底,20个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已督促11户企业将挤占、挪用的0.57亿元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将26户企业套取、多得的1.44亿元资金全部收回;5个省专户存储差别电价收入3.69亿元,4个省扣除发电企业多得脱硫电价款1.67亿元,并按规定使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享受脱硫电价款21.2亿元。
在整改过程中,中国各省还关停、淘汰了一批火电、炼钢、水泥行业不符合节能减排标准的企业,并督促符合标准的企业完善审批手续。湖北、山东等9个省已依法处理处罚105名责任人员,如河南省人民政府针对林州优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问题,分别给予了安阳市主管工业副市长、林州市常务副市长等6名相关责任人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摘自人民网-江南时报)